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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具体明细

发布时间:14-05-22 作者:港信 来源:www.consonchina.com
    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指香港税务局同意公司所产生之利润离岸收入.根据香港税例香港公司的离岸收入是可以从利得税中豁免的.

    申请豁免适用情况

    香港公司所经营之业务,如所有运作(包括销售、采购、技术支持、客户服务)之活动,均非在香港境内进行,公司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一经批准,所得离岸收入均不需支付香港利得税.公司要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必须要先为公司的账目进行审计.

    优点

    如果申请成功,便不必为离岸收入缴交利得税,符合香港公司条例及税务条例中对公司账目进行审计的规定.

    缺点

    申请结果要视乎税务局评估结果,没有百分百保证,若申报不成,须缴付香港利得税,公司须支付审计成本.

    程序

    公司董事要为香港公司聘请审计师为账目进行审计,并要求公司解释业务操作及流程.在审计完成之后,由本公司向香港税务局提出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其间税务局会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及税务代表要求提供各种不同的公司运作文件(包括审计报告),及根据公司情况提出相关的查询及提问.

    所有税务局提出之问题,必须在一定期间(一般为1个月)回复.如税务局同意公司运作属离岸操作将发出豁免同意书.一般税务发出豁免同意书后2至3年内税务局不会再向公司提出查问,但税务局拥有最终决定权.其后,税务局会不定期每数年要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

    所需时间半年至九个月不等,视乎公司运作之模式及提交之文件是否有足够理据支持有关申请.